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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3日讯(记者冯兴科 常蕾)吴英案引发的争议余波未平,近日又曝出温州立人集团董事长董顺生因涉民间借贷纠纷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媒体最新报道,立人集团涉民间融资或达80亿元,目前,这一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事件正在悄然变成全国数额最大的非法集资案件。
就此,中国经济网《经济热点面对面》邀请了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院长胡必亮教授对浙江温州“立人”案进行了深入分析。胡必亮表示,近期可能还会有更多类似的案件出来,这说明我们的金融制度是有问题的。
“我们应该从完善制度的角度让这些悲剧减少,以本的角度治本,而不是治标。”胡必亮谈到,在金融垄断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是全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那么就会有一些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会去想一些办法来进行集资。这些企业家虽然面临竞争的市场环境,但又面临一个垄断的金融政策环境,这让他们无所适从,到最后难免以悲剧结束。
胡必亮表示,关于“非法集资”这个名词,非不非法只是加在“集资”前面的一个界定的定语,这个名词的关键点是集资。集资的行为是跟市场经济发展相联系的,关于资金、资源流动的客观需要,是合理的。从理性的角度说,集资行为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应该是解药而不是毒药。
“有一些完全是私人的小额的民间金融,政府可以不管,但有一定规模的有条件的民间金融,政府应该让它去申报,让它阳光化。”胡必亮谈到,让不让民间金融阳光化这是一个政策问题,当民间金融阳光化以后,政府才能用阳光化的方式去监管它。只有民间金融阳光化了,政府才能清楚民间金融的情况,才可以进行有效的监管,那么所谓的这些“非法集资”案件就不会出现。
关于立人集团董事长董顺生等人的命运,胡必亮谈到,如果说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的话,金融也要“自由”,那么这一批人是在探索一条新的路,是破除金融垄断的“解药”,是在“解”别人的难,是在做奉献和牺牲。从一般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市场要有一定的金融秩序,实际上,这一批人是在试图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金融秩序。但他们的行为是非法还是合法,这只能由法官和法学家们来界定。
和胡必亮同时参加节目录制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刘业进副教授也表示,政府应该理性地看待民间金融问题。要分门别类地去处理民间金融问题,不要简单粗暴化。现在像“立人”案这些具体的案件出来了,政府最好的对策是不要把这个企业摧毁,而是让它进一步做大,让它还得起债务,这是最好的出路。如果说这个企业确实已经经营不当,那政府就要做短期的危机介入,进行阳光公开的清算,能赔多少就赔多少,而对于那些像传销一样的非法集资,完全是投机的,就要通过公安机关打击。
刘业进同时表示,非法集资这个法条应该从法律里面删除,因为原来法律制定的时候是针对国有垄断银行部门的,相当于是内部的法规,没有考虑到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已经有大量的不同的经济主体。可以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进一步改革我们的金融法规,改革我们的法制环境。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