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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在线报道(驻广州记者 谭铮):近日,广东省财政厅及广东省侨办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扶持贫困归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根据《通知》,扶持贫困归侨专项资金设立三个补助项目,一是对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归侨,可按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的标准给予特困归侨生活补助金;二是对就读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困难归侨子女,可给予困难归侨子女助学金;三是对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家庭成员患重病或其它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归侨家庭,可给予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
据介绍,专项资金将重点保障特困归侨生活补助。户籍在广东省的贫困归侨,符合补助项目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侨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可获得补助。
据悉,广东省作为中国的主要侨乡,在其逾十万归侨中,部分归侨家庭生活比较困难,亟需政府扶持救助。此次广东省设立扶持贫困归侨专项资金,将有力缓解特殊困难的归侨家庭生活困难问题,促进他们生活条件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