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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对纳入低保归侨每人每年补助500元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2日 13: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网络版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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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获悉,省财政厅、省侨办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扶持贫困归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扶持贫困归侨专项资金设立三个补助项目,一是对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归侨,可按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的标准给予特困归侨生活补助金;二是对就读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困难归侨子女,可给予困难归侨子女助学金;三是对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家庭成员患重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归侨家庭,可给予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

  据介绍,专项资金将重点保障特困归侨生活补助。户籍在广东省的贫困归侨,符合补助项目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侨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可获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数额由地方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

  广东省是全国主要侨乡。长期以来,广大归侨侨眷与海外侨胞联系密切,为我省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全省逾十万归侨中,部分归侨家庭生活比较困难,是亟需政府扶持救助的困难群体。

  此次全省设立扶持贫困归侨专项资金,将有力缓解有特殊困难的归侨家庭生活困难问题,促进他们生活条件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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