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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明火,拘留!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4日 17: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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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戴双城)日前,黄江消防大队在处理一起火灾事故时,依法拘留了一名违规使用明火的电焊工人,据了解,自开展“清剿火患”以来,黄江镇已依法拘留因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人员6人。

  2012年2月10日下午13时41分,黄江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位于黄江镇北岸村黄江明震电子厂发生火灾。黄江消防大队迅速调度3辆消防车和16名消防队员到场灭火,经过8分钟奋力扑救,制服了火魔。火灾中无人员伤亡。

  随后,黄江消防大队和辖区派出所立即展开了火灾原因调查,经现场勘查,确定火灾是由员工全某违反规定使用氧焊割铁架明火作业,在切割过程中,未清理可燃物,没有采取正确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致使切割器产生的高温熔渣散落到带有石棉的铁皮后,着火引起火灾。

  据消防大队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全某在该起火灾事故中无证上岗作业,切割作业期间未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过失引起火灾,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经黄江公安分局批准,下达东公决字[2012]第01612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该工厂电焊工全某处以行政拘留2日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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