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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矿业权交易未公示将不予配号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4日 13: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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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2月12日讯 记者郄建荣距离国土资源部提出的建立矿业权交易市场的最后期限虽然已经过去了3个多月,但至今仍有28个地(市)暂未建成。国土资源部今天发布的《全国地(市)级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进展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称,未建成矿业权交易机构的占应建的10.3%。

  国土资源部曾明确提出,到2011年11月1日以后应建矿业权交易机构而未建的,国土资源部将停止该地(市)辖区内的矿业权配号。

  《通报》表示,目前,各地矿业权交易机构建立总体进展不够平衡。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国31个省级矿业权交易机构全部建成。243个地(市)建立了矿业权交易机构,占应建的89.7%,但仍有10.3%的地(市)未建立矿业权交易机构。同时,还有部分省未明确部署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试点工作。

  《通报》认为,矿业权交易监管制度有待健全,针对不同类型交易机构的监管制度尚处于探索建立阶段。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要全面落实公示公开制度,分类制定公示公开规程规范和操作细则。建立公示公开内容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各发布机关要对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通报》表示,没有进行公示公开或公示公开内容与登记信息不一致的项目,全国统一配号系统将无法获取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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