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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2月11日电(记者 岳德亮) 浙江省水利厅首次向社会发布的《浙江省水土保持公报(2006-2010)》显示,2010年末全省共有水土流失面积9392.88平方公里,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9.06%。
记者11日从浙江省水利厅了解到,“十一五”期间这个省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253平方公里,共涉及600多条小流域。公报显示,与“十五”期末相比,全省水土流失面积下降了3561.25平方公里。
浙江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公报的发布旨在系统、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各界公告全省水土流失状况,为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等提供决策依据。
近年来,浙江省积极推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公报显示,“十一五”期间,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0875项,建设了安吉县山湖塘综合观测场等14个水土流失监测点;全面启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开发建设项目共计12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