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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客形形色色消费务必当心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4日 04: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社区版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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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继海南三亚“宰客门”之后,又有网友爆出厦门天价菜单,5菜1汤高达9560元,在警方协调下,店方退回3500元。一时间,人们开始梳理各类宰客行为,打车挨宰、购物被骗、办卡陷阱纷纷现身“宰客榜”。

  人们不禁在想,这些五花八门的宰客手法究竟合不合法?有人说,不论你打车、吃饭、购物还是美容,只要你是自愿掏的钱,那就代表你认可了产品与服务,价格高点也没啥。而大多数则并不认同这样的说法,认为消费者挨宰更多是出于无奈。

  看过下面这些真实的案例,相信您不难发现:宰客行为并不合法,行为严重者甚至将被追究刑责。

  四的哥合起伙黑乘客

  刚从韩国归来的文某搭乘出租车回家不料“被黑”,出租车司机陈某、王某先是用语言威胁的手段向文某索要了22万元韩币的车费。随后,陈某又通知乔某,乔某与崔某再次强迫文某支付他们33万元韩币,累计折合人民币3000多元。经乘客举报,4名的哥被警方抓获。

  吉林省延吉市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为,陈某、王某、乔某、崔某在出租车营运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提供服务为幌子,采取语言威胁手段,迫使乘客支付与合理费用相差悬殊的钱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陈某有立功表现、王某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某、王某犯抢劫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乔某、崔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杨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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