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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大朗婚礼劫案昨一审开庭
本报东莞讯 (记者钟达文 通讯员王创辉)大朗婚礼抢劫案昨日在东莞市中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共起诉了4名被告。
其中王某强涉嫌触犯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唐某、戴某云涉嫌抢劫罪,而陈某则因为戴某云提供提供食宿、帮助其逃匿,也被指控犯有窝藏罪。
4名被告被指控数项罪名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强、唐某、戴某云于去年5月11日密谋抢劫,当日14时,王某强在长塘村八方快捷酒店门口发现被害人郭四喜颈部戴着一条金项链,遂走到郭四彭身后用力扯断金项链准备逃跑,郭四喜及时发现并拉住王某强,正在附近的几位家人闻讯上前帮忙,唐某见状就持一把弹簧刀上前营救王某强,双方扭打在一起。王某强见无法挣脱,也拿出身上的一把弹簧刀捅向郭四喜。
打斗过程中郭四喜及三位家人分别被捅伤。唐某从地上抢走一截金项链并逃离现场,王某强被当场抓获。
郭四喜受伤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3时许死亡。
在昨日的庭审中,被害人郭四喜的多名家属出庭,他们除了提出27万多元的经济赔偿请求外,还在庭上激动地指控犯罪嫌疑人,要求“血债血偿”。
据了解,死者有三个小孩在读书,其妻子曹女士左腿曾受伤,家庭负担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