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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市场分会会长苏晖近日在某研讨会上透露,为了有效治理交通拥堵,国内一些大城市今年很可能会制定“交通拥堵费”政策。
对交通拥堵费的争论有很多,譬如在公共交通不发达的时候,私家车受限会导致居民出行不便;譬如费用征收后,能否透明地再利用于城市交通建设,而不只是给人以“增加税负”的感觉等等。各种意见看似关心的是不同方面,但说到底,都与公平有关。
支持收交通拥堵费的人,经常用伦敦与斯德哥尔摩做例子,这两个城市在几年前开征这个费用后,交通流量至少下降了两成,确实有益。但很多细节不容忽视,不能一体效仿。
如伦敦,市内政府机构专用车不在征收费用的范围内,可对咱们来说,公车恰恰是交通治理中的一大难题。
再如斯德哥尔摩,城市面积170平方公里,而北京这样的城市,城区面积是它的6倍多,世界上最先开征拥堵费的新加坡,整个国土面积才约700平方公里,在小城市面积内,私车出行受限的人,可以选择步行、自行车这样的方式,那么对那些不得不在大城市里穿城而过、无法放弃私家车且面对养车负担已然头痛的人而言,拥堵费的征收是否公平呢?
此外,人的生存讲究时间价值,有的人为了节省时间,愿意支付拥堵费,因为他节省时间所得收益会大于支付的费用,但还有很多人是相反的,那么对后者来说,当他的出行因此被迫改变或被限制时,是否公平呢?
现代社会,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都讲究公众参与、协商。斯德哥尔摩征收拥堵费,也是经过全民公决的。对于那些想开征的城市来说,社会群体很复杂,多考虑不同利益方的意见,再出台此措施,才是合理且最有可能去实现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