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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阎文华)记者昨天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从2月1日起,我区取消涉及企业的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此次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超限运输车辆货物卸、装载、保管和行驶公路赔(补)偿,预防性体检费,环境检测服务费,建筑市场管理费,消防安全培训费,《商品房买卖合同》工本费,利用城建档案收费,迎闫公路治沙费,公路工程考试费(含检测工程师和检测员)。
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取消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作者:阎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