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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取消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3日 03:5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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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1日讯 记者近日从财政部门获悉,为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负担,从本月起,将对哈尔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取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城镇治安看护费、电工与电力承装施工单位培训费、特种设备运行牌照(使用注册登记证费和发行费)、房产档案出证费(产权咨询服务费、户籍证明费)等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了解,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要求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限期办理(财政票据购领证》注销、上缴智能加密卡及财政票据缴销手续,并将取消的收费项日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中予以注销。同时,对执收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取消收费项目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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