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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党校课题组提出十点建议
本报讯 (记者王早霞)保障房建设,是解决中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的重要举措。“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16.93万套,其中今年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3.2万套。史无前例的保障房建设,在大幅度满足国民住房需求的同时,也必然带来资金的巨大压力。中共山西省委党校课题组就破解保障房建设资金缺口这一难题,提出十点建议。
建议为:一是加大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比例。按照国家规定,土地出让收入至少10%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我省提出,要确保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房建设不低于20%。按照我省201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89.45亿元 (其中50%左右为净收益)计算,如果保障性住房能够达到土地出让净收入的25%-30%,这将大大缓解保障房建设的资金压力。二是政府出地(出政策),企业出钱。我省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比如,参与保障房建设的企业可以获得与政府投资相同的土地划拨、政府贴息、税费减免和信贷扶持等,通过创新运行管理、融资等体制机制,吸引其来参与建设。三是允许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房。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我省应允许各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土地,在依法变更为住宅用地用途后,建设保障性住房。四是利用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进行融资。我省应在有条件的市县成立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公司,建立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五是发行地方债。中央提出,中央代地方发行的国债当中,地方要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我省应高度关注这一政策,积极做好我省自行发行地方债的准备工作。六是大力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国家开发银行近年安排保障性住房新增贷款规模都在1000亿元。我省应把握住这一时机,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的支持,获取其保障性住房贷款。七是引导商业银行资金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我省应加快与商业银行的战略合作,提供优质项目,调动商业银行信贷支持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信贷资金进入保障房建设领域。八是争取纳入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范围。2010年起,我国开始了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的试点工作。我省应充分利用综改试验区地位,积极争取这一政策,成为其试点省。九是金融创新。我省应在国家政策许可框架之内,逐步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社保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以及私募基金拓展我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渠道,尽快建立与这些机构的联系互动平台。十是制度创新。在巨大的资金压力下,保障房的产权也成了一些地方政府进行“创新”的焦点。我省也应积极探索此类制度创新,多方筹集建设资金,推动我省保障房建设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