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话
20多对夫妻档,还有一家六口的。昨日,丰台法院“71人发卡招嫖团伙”进行第二批集中宣判(1月18日曾宣判33名发卡人)。
女老大杜某和丈夫崔某,因组织卖淫罪被分别判刑14年和13年,并处罚金。其余32名同伙,因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刑9个月至7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另有4名未成年人另案处理。
28岁的沈阳女子杜某,只有初中文化,掌控近70人的卖淫团伙。
记者:怎么干上这行的?
杜某:初中毕业后一直在老家,2007年来京后打工,就和崔某住隔壁认识了。后来一时糊涂就干了这行。
记者:你是怎么管理发卡人和卖淫女的呢?
杜某:谈不上管理。这些人平时也都干这行,我只是把他们联系起来一起干而已,至于嫖娼价格和提成比例,这都是行业价。
记者:手下有多少卖淫女?
杜某:不固定,被抓的那段时间有5个。每人一天大多接客两三次,多时四五次。
记者:每天能获利多少?
杜某:好的时候一天能挣5000多元,不好的时候一天也就500元。
记者:案卷显示,你2011年2月到6月被抓,4个月就挣了10多万。
杜某:北京消费这么贵,我也没挣多少钱,每次就提成一百元,一年也就十万八万。
记者:你觉得被判14年重了?
杜某:我就介绍几个卖淫女,就判14年?社会上卖淫的那么多,为什么拿我当典型?我知道不对,但罪不至于这么重。社会风气就这样,古往今来都有卖淫的,我不懂法,总以为不是什么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