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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昌2月9日电记者郭宏鹏黄辉通讯员黄作颖记者今天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2011年江西省检察机关共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13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205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66件,满意率为100%。
据了解,江西省省市两级检察机关共选任人民监督员191名,并及时通报检察机关查办的重要案件、开展的重大活动等情况,对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一律纳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去年,江西全省人民监督员共对127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监督。
此外,江西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38个派出检察室、300余个检察工作站和联系点、近千名检察联络员身处基层、深入群众的优势,形成了“室、站、员”相互配合的群众工作阵地,同时通过“检察民生服务热线”,接听并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3900余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8196个。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页九表示,全省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努力拓宽接受外部监督的方式和途径,全面加强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大多数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社会性,具有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能够及时表达、反映社情民意,要主动征求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