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 日前,吉林保监局制定了《保险机构信访工作指导意见》。一是要求公司设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保险消费者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信访投诉工作并实行归口管理;二是要求公司建立三级责任人管理制度,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一级责任人,并通过订立责任状层层抓落实;三是要求公司实行 “一把手”接访日制度,在媒体上定期公布主要负责人接访安排,并建立接访档案以备核查;四是要求各级机构公开消费者维权专线电话,在营业场所开辟投诉专区,公布投诉办理流程和时限;五是明确了公司在处理信访事项中的7类禁止性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张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