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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在5%以内。(2月9日《新京报》)
近些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很快,但是职工工资水平却总体上增长缓慢,导致多数劳动者难以充分地分享到发展成果。与此同时,近些年来整体物价水平却呈较快上涨态势,职工工资增长速度跟不上物价上涨速度,由此导致不少劳动者实际生活水平下降。在这种情形下,国务院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对于缓解物价上涨对劳动者及其家庭生活的冲击,让劳动者更为充分地从改革与发展中受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国家机关职工工资由于有不断增长的财政收入作为保障,国有企事业单位由于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与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所以实现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不会存在问题。对于形成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实现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来说,主要的难点在于民营企业。所以,形成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应以广大民营企业为重点。
要在民营企业领域形成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除了需要各地工会推动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之外,还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建立独立于资方的企业工会组织力度。单个劳动者无法依靠自身力量实现工资合理增长,唯有劳动者联合起来与资方集体议价,才能促使企业保障劳动者工资合理增长。而这需建立独立于资方的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劳动者与资方集体议价,形成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近些年来,由于生产与经营成本不断上升等原因,许多企业利润增长乏力,部分企业甚至陷入生存困境。另一方面,政府财政收入却一直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在这种情形下,政府完全可以也有必要加大对企业的减税力度。企业由于政府减税让利而使劳动者工资提高,同时再辅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才会真正有利于企业正常工资增长机制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