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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西宁2月9日电 记者韩萍 2012年,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加强跟踪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对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维护人民利益的作用。这是记者今天从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的。
据了解,2012年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分六个方面:一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二是计划预算审查监督;三是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四是开展专题询问;五是专题调研工作;六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包括:关于玉树灾后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关于“三江源”生态保护与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文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办理常委会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此外,青海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青海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结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青海省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依法开展对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的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玉树灾后重建工作情况、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三江源”生态保护与项目实施情况、全省文化建设情况、全省扶贫工作情况、全省宗教工作情况和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