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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市场分会会长苏晖近日在新华信汽车市场研讨会上透露,为了有效治理交通拥堵,国内一些大城市今年很可能会制定“交通拥堵费”政策。他还建议,消费者应理性购车,并把需求当做购车选择的首要衡量指标,购买行为不应过于受到车价下调的影响。
(2月9日《北京日报》)
近年来,随着城市交通压力日渐增大,国内很多城市都传出欲开征拥堵费的传闻。但是,拥堵费真能解决这一问题吗?这值得怀疑。在我看来,伦敦收拥堵费的教训值得我们吸取。
伦敦市于2003年推出车辆拥堵费征收方案,到2007年底已经收取了八亿英镑的费用,然而,伦敦的交通状况却毫无改善。2007年,在伦敦平均每行进一公里要等待2.27分钟,而在2003年2月,也只要2.3分钟。行政费用花费掉了拥堵费收入的一大部分,用于改善公共交通系统的费用却被削减。
交通拥堵费并非不能征,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公共交通必须足够发达,交通管理、道路规划必须跟上,让民众的出行有一个可替代的方式。否则,征再多的交通拥堵费也没有用,反而有让车主为政府不作为埋单的嫌疑。特别是在当前政府公务用车数量居高不下、公车消费数额惊人的背景下,开征交通拥堵费的民意基础还有待观察。
同时,我们还没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能够控制征收成本。在这方面,伦敦的教训可谓深刻。众所周知,征收拥堵费的主要目的,是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推行公共交通优先。伦敦征收的拥堵费,2007年用于拥堵费行政管理的支出去年上升到1.6亿英镑,而用于巴士和交通流量改进的资金不足1000万镑。这种结果无疑与初衷大相径庭。那么,拿什么来证明我们在收取拥堵费的时候,成本会比伦敦低呢?近年来有关公路收费扣除养人费外就所剩无几的报道还少见吗?再比如交强险,审计结果表明其经营费用已经超过了赔款费用。
“伦敦收拥堵费越收越堵”的教训告诉我们,开征交通拥堵费一定要慎重。如果不考虑周全、仓促开征,交通拥堵费不仅不能减轻交通压力,反而会加重群众负担。
孙瑞灼(公务员、公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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