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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西省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突破30亿元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2日 01: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江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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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江网讯记者秦海峰报道:2月9日,大江网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获悉,截至2011年末,江西省11个设区市已全部开展了跨境人民币业务。2011年江西省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突破30亿元,为江西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跨境人民币结算是指经国家允许,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用人民币作为支付结算币种进行跨境贸易和投资的结算方式。跨境人民币结算有利于企业节约汇兑成本和套期保值费用,优化汇率风险管理,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2011年8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宣布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此后不久,江西省政府成立了由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商务厅、省国税局、南昌海关、省财政厅、省银监局及省金融办组成的江西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11年9月8日举办了江西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启动仪式。

  目前,江西省11个设区市已全部开展了跨境人民币业务,已开展业务的银行9家,参与企业60余家,境外地域范围逐渐从港、澳、台地区扩展到新加坡、印尼等东南亚国家和芬兰、意大利等欧洲国家,业务品种包括经常项目下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资本项目下的外商直接投资、境外项目贷款、境外股东借款、人民币债券融资等。

  截至2011年末,江西全省银行机构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31.2亿元,其中跨境货物贸易项下人民币结算金额为16.4亿元,跨境服务贸易项下人民币结算金额为0.2亿元,跨境资本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为14.6亿元。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银行机构共向省内外向型企业“走出去”项目发放境外人民币项目贷款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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