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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的《人民日报》报道说,相关部门对于公款吃喝消费的规定越来越细,但“言之谆谆,听之藐藐”,吃喝之风却有日趋泛滥、蔓延之势。中国公款吃喝开支1989年为370亿元,1994年突破1000亿元大关,2002年达2000亿元,2005年突破了3000亿元大关。
3000亿,如此触目惊心的数据,令人痛心。小马飞刀告诉大家,从新中国成立至今,针对公款吃喝,我国出台的相关禁令多达上百项,可上百个红头文件为啥管不住一张嘴?原因并不复杂,文件的制订者、执行者、监管者,恰恰就是公款吃喝的主力军。大家可以看到,一方面是频繁发文禁止,另一方面又在财政专列公款接待项目;一方面说下基层不准公款吃喝,另一方面又规定接待上级或招商引资可不受限制;一方面发文者或发文机关要求他人不准公款吃喝,另一方面自己却到处公款吃喝……凡此种种,把一份份文件的文字全都漂白洗尽,何谈约束力?对此,深圳市委书记王荣的一番评论引发舆论关注。他说,关于三公消费,手机上有个段子:官员伤肝,百姓伤心。现在的大酒店,我这个收入,一顿饭都请不起。如果不是公款消费,绝不会有那个价。
要想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要给公款吃喝者定罪立法。现在的状况是什么,是公款吃喝还只是一个违纪问题,没有上升到贪污、定罪的高度。对公款吃喝违规人员受到的处理结果不外乎警告、通报批评等,极个别影响恶劣的,其职务才会受到影响。于是大家的心态是什么,是不吃对不起组织、不吃对不起群众、不吃对不起自己,如此下去,突破4000亿大关、5000亿大关指日可待。
小马飞刀以为,公款吃喝是对公共财产的侵占,必须严格对待。在这方面,完全可以“拿来主义”,在意大利的刑法中,用公款吃喝玩乐被定为贪污罪,只要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就会受到惩罚。在俄罗斯,一政府官员如果想用公款请人吃饭,严格而繁杂的报销手续会让他望而却步;在欧洲和日本,政府官员在公款消费的问题上更是如履薄冰,因为媒体和民间团体一直在密切监督着他们……如果我们的公共监督也能这样具有“威慑力”,再辅以刚性的法律制度,公款吃喝顽疾不难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