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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指路牌,可仔细一看,路名“振兴路”“金耀路”下方竟出现某楼盘名字、指路箭头符号(上图)……昨日,个体广告经营者张勇,因非法涂改道路交通设施,被成都交警二分局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据悉,这是成都首例因此交通违法被拘留的案例。
怪了 交通指路牌为楼盘指路
交警介绍,去年11月,交警对路面上的非法交通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成都迎宾大道沿线“振兴路”“金耀路”的两处指路牌上,均出现了两排字,上方写着路名,下方却写着同一个楼盘的名字,并画着显眼的箭头符号指路。
“交通指路牌绝对不能为楼盘指路。”交警称,当时他们就给涂改者张勇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3日内对指路牌进行整改。但今年1月30日,交警发现楼盘指示标志仍然存在。
遭了 非法涂改路牌被拘5日
调查中,张勇自称是个体广告经营者,并未注册公司,平时一个人干活。他利用晚上的时间,非法涂改指路牌,并不知道这是违法的。
交警部门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张勇作为涂改指路牌的承办方、涂改者,因非法涂改道路交通设施,他受到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也成为成都首例因此交通违法被拘留的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