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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2年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工作座谈会上,央行表示,继续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满足首次购房家庭的贷款需求。(2月8日《经济参考报》)
在我看来,所谓“满足首次购房家庭的贷款需求”,是对过去一年多以来房地产金融政策调控的现实调整。自2010年初出台“国十一条”,到去年年初出台“国八条”,房地产调控处于层层加码状态,虽然调控的主要对象及范围主要适用于“二套及以上房产”、遏止和调控的对象以“投机资本”和“炒房者”为主,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已经造成了对首套房刚需群体的“误伤”。
大的调控政策之下,各地在落实政策过程中多采取的是“一刀切”,给年轻的房奴增加不少负担。如何让“调控”更精确、更合理,不仅是调控政策步入“深水区”的需要,也是公众利益现实需要。具体而言,第一调控的真正目标是实现房价理性回归,而不是让人买不起房和买不了房,尤其是对于首套有“刚需”的购房者,政策调控及出发点万万不可忽略他们的利益。第二,保障公众住有所居,是一个长期性政策和任务,给首套购房家庭提供政策和金融的保障,也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一个道理。
第三,我认为上述对首套房贷的“宽松”举措,是实现房地产调控和房地产市场“软着陆”的科学步骤。全国房价连续5个月环比下跌,是有效的积极信号。但市场运营有着诸多的不可预测性,在整个房价低落走势之下,预防“大落大跌”已是重点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