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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不到案将被“追逃”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1日 04: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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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共有37名醉驾司机被抓获或自首

  本报讯 (记者潘斌 通讯员 刘洪希)从今年1月份开始,凡醉驾不到案接受处理的,将由中山市交警支队侦查大队“追逃”。据统计,截至2月8日,全市共有37名醉驾司机被抓获或自首,其中抓获醉驾司机25人,12人主动自首。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司机尽量杜绝酒后驾车,若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的,应主动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否则将加重处罚。

  据了解,去年5月1日起,经修订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判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截至今年1月31日,全市共查获醉驾案件788宗,起诉561人,另有部分醉驾司机迟迟未到案接受处理。

  为加大对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遏制醉驾反弹现象,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年1月,市交警支队侦查大队按部署开展“猎鲨12”专项行动,兵分4组,分别深入各个辖区大队了解案情,梳理排查案件线索,对醉驾在逃司机开展追逃工作。据统计,开展醉驾追逃工作以来,逃醉驾司机中已有25人被抓获,12人主动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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