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城管“强征”将《行政强制法》一军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0日 12: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千龙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更多 今日话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光天化日之下,摆在门口的元宵竟然不见了,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被城管执法人员“征用”拿到敬老院慰问去了。这是2月2日哈尔滨市双城市一些商贩遇到的事情。2月6日,双城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执法人员执法“走样”。

  拿着别人的东西,去做自己的慈善,哈尔滨市双城市城管这事做得真划算,一改城管如狼似虎的形象,留下一个“善人”的名声,还顺便可以完成上级布置的“慈善”任务。但是,我还是要说,违法没收公民私人财产,即便是做了“慈善”,也洗白不了“公权抢劫”的本质。可以说,双城市城管在新年伊始,就狠狠地将了《行政强制法》一军。

  2011年6月30日通过,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公权力机关查封、扣押的公民财物,必须遵守下列一些基本程序:要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因此,即便退一步说,公民在店门外摆放元宵违规,城管也不能在没有通知或者没有见证人的情形下,就随意扣押他人的元宵。

  而双城市城管将扣押到的元宵,还拿到敬老院慰问,这是进一步的违法。因为,将公民的财物随意送给别人,明显是一种“没收”行为,而没收公民财物,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必须先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收集有关证据,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才能作出书面决定,处罚决定必须送达给当事人,如果数额较大的处罚,当事人还有权要求听证。而哈尔滨市双城市城管将扣押的元宵送到敬老院前,既没有下达处罚决定书,也没有进行调查,更没有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从1996年颁布《行政处罚法》起,我们相继制定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组成了行政立法的“三部曲”,行政执法基本上有法可依。然而,新年伊始,双城市城管就用这样的方式表达了对《行政强制法》的“尊重”,这让《行政强制法》情何以堪?

  其实,《行政强制法》所遇到的问题,跟当年《物权法》等遇到的问题如出一辙。因为,无论《行政强制法》也好,《物权法》也罢,都无法自动实现将权力关进笼子里,权力仍然要权力制约、权利进行监督。双城市城管的所作所为告诉我们,《行政强制法》不能指望颁布实施就能起到想象中的成效,要实现将权力关进笼子里,万里长征还只走完第一步呢!(海之波)

  (来源:千龙网)

热词:

  • 行政强制法
  • 行政许可法
  • 行政执法人员
  • 行政立法
  • 城管行政执法
  • 城管执法
  • 双城市
  • 当事人
  • 物权法
  • 行政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