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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7个酒驾者买险多掏钱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0日 04: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重庆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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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晚报讯 酒后开车真的不划算!昨日,重庆保监局传出消息称,我市去年共有6947辆车在投保交强险时因酒驾多掏钱。

  重庆保监局称,我市从去年2月1日起,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至12月31日,市内保险公司承保的交强险中,因酒驾导致费率上浮的车辆有5943笔,因醉驾导致费率上浮的车辆有1004笔。

  “全市交强险酒驾上浮第一单就是我们开的。”人保财险重庆分公司人士透露,去年3月2日,他们开出了全市机动车交强险酒驾上浮第一单,据车辆的酒驾行为,该车交强险费率上浮15%,最终,该车多缴保费169.5元。” 重庆晚报记者 张彬

  费率这样浮动

  认车不认人

  即与交强险费率浮动挂钩的不是驾驶人,而是车辆。如果车借他人发生酒驾,上浮保费由车主买单。

  最高要上浮60%

  每记录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下年该车交强险费率上浮15%;每记录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下年该车交强险费率上浮30%,每辆车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

  一年一清

  当年发生的酒驾违法行为只与第二年的交强险上浮比例挂钩,以后年度不再累计上浮。我市交强险费率实行的是“交通事故+酒后驾驶”双重挂钩,即饮酒、醉酒费率浮动与道路交通事故浮动同时适用,累加计算,费率上浮相加最高可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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