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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圣祥
国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发表在最新一期《中国经济周刊》上谈论“三公”经费的文章引起了争议。文章指出:“三公”经费并非越少越好,更加合理化,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合理标准的确定,就是以使政府更有效地履行职责为目标,而不是起妨碍作用。文章还就公车改革进行了举例:公车改革有一个前提,要以不降低行政效率为条件,我们不能为了减少公车费用而影响了行政效率。关于配车的范围,是不能以级别为标准的,比如县长是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能配车,但是也不能让县长骑着自行车到处去开会、检查和应急。(2月7日《中国经济周刊》)
平心而论,这篇谈论“三公”经费的文章,大部分内容都是中规中矩的。比如,“三公”经费的含义要有严格的技术标准、会计标准,“三公”经费要更加透明,一些“三公”涉及到公众不熟悉的领域应加以解释等,其实这也是舆论对于“三公”经费公开的一些常见提议。正如文章所言,当前“三公”预算还只是停留在让人民知道政府单位“花了多少钱”的水平,离“办了什么事”的公众期望,仍存在很大差距。令人费解的是,文章为何在强调改革的同时,话锋一转强调“三公经费并非越少越好”却让人感到与现实语境并不合拍。
是的,任何事情都是过犹不及,如果将“三公”经费压缩到县长必须骑自行车办公的地步,当然不见得是好事;从这个意义上讲,“三公经费并非越少越好”似乎是一种很理性的表达。但任何看似理性的表达,都必须配合一个具体的话语环境;大家都在挨饿的时候,你大谈吃多了会撑死,也许不能说不理性,但却不合语境。在“三公”经费公开都很成问题,更遑论大幅减少“三公”经费的当下,提出“三公经费并非越少越好”,事实上本身就是一种改革阻力,不得不让人警惕。
众所周知,无论是“三公”经费公开,还是“三公”经费压缩,当前做得都还不够。在这种情况下,县长虽然级别不够,但相关法规的纸上规定,从未影响其享受专车,根本不用财政部官员“担忧”其骑自行车办公。相反,即使现在我们强制规定“三公”经费必须逐年下降多少,县长骑自行车办公的情况也绝无可能出现。因此,在当前实际下,“三公经费并非越少越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伪问题。
同样,不对有效履职“起妨碍作用”的所谓“合理标准”,就当前现实而言,也是一个美好而不真实的假设。站在纳税人角度,当然是“三公”经费越低越好;可是站在“消费一方”角度,并不希望“三公”经费大量压缩。没有独立的标准制定主体和客观的标准制定体系,奢谈制定“三公”经费的所谓“合理标准”,只能是很傻很天真。“三公经费并非越少越好”的说法,最终只会妨碍“三公”经费的改革进程。
当前,“三公”经费高企无疑是一个无可争辩的客观现实。“三公”经费首先需要做到的是让公众看得明白的透明公开,然后是预算的硬性约束和逐年压缩。脱离现实语境的“三公经费并非越少越好”,当前还是先不提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