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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出重拳为"竞赛热"降温 学校或老师违规或被处分或解聘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9日 19: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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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2月7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今天,市教委发布了新学期第一份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竞赛和考证工作的通知》,公布了三个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出重拳缓解竞赛热和考证热。
  
  为清理各种面向中小学生特别是低龄儿童的竞赛和考证,今天上午,市教委专门发布文件,进一步规范竞赛和考证工作:严禁市、区县教育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中小学校和教师举办或参与组织、宣传无上海市中小学生竞赛管理委员会颁发竞赛许可证的任何区域性学科类竞赛活动;严禁市、区县教育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为社会培训、考证机构提供竞赛和考证活动的办学场所或考试场所。
  
  对于家长普遍关心的“考证是否有助于孩子升学”疑惑,该文件再次重申,严禁义务教育各类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使用各类学科竞赛和学科等级证书作为招生依据。学校不得收取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学科竞赛、学科等级证书或复印件,不得要求填报适龄儿童少年学科竞赛或学科等级考证情况。若家长或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报名资料中,提供或填写有学科竞赛或学科等级证书及其情况的,一律退回。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存在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学校或个人,立即整改。本文件发布之后,如发现仍存在违规行为的,对直属单位或个人、公办学校或教师,由市教委或区县教育局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直至给予处分或解聘;对民办学校,由区县教育局核减招生计划;对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素质教育实验校,按照规定程序取消其资格;对已获得许可证的竞赛主办单位如存在许可范围之外行为的,吊销其竞赛活动许可证,今后不得再申请竞赛活动许可。
  
  据悉,本市将建立社会各界、媒体舆论监督机制,设立监督电话、电子信箱等,认真核查反映的情况,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与反映人沟通,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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