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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及房产税收入将用于保障房建设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9日 16: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参考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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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房建设资金渠道再度拓宽。财政部6日发文明确,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现有资金来源基础上,将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地区取得的房产税收入、部分国有资本收益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用于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确保不留资金缺口。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压力或比往年大,应创新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房建设。

  新规 多措并举拓宽资金渠道

  根据这份名为《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按照《通知》确定的思路,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2012年住房保障任务,测算需要政府出资数额,按照规定渠道落实资金。除通过加大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规模,确保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按规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外,还明确了新的资金来源渠道,以确保保障房建设资金的落实:一是2012年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要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力度;二是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地区取得的房产税收入,要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三是各地可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四是各地要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安排资金,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完善配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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