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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2月6日专电(记者涂铭)2月6日正月十五以后,北京市五环路内,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小害怕鞭炮声的北京市民饶女士高兴地对朋友说:“‘爆竹劫’结束了,终于可以消停了!”
过节变“过劫”
事实上,因为燃放烟花爆竹,春节已经成了很多人的“劫难”。北京市卫生局统计显示,2012年1月22日至28日的春节七天,北京市各大医院收治本地烟花爆竹致伤人员超过220人,其中1人死亡2人截肢。除此之外,更多的人和饶女士一样,被震耳欲聋的放炮声和放炮后污浊的空气所困扰。
去年春节期间,7岁的女童乐乐和父亲一起在小区楼门口正对的小道上燃放烟花,不幸引燃小区的化粪池,爆炸造成乐乐面部及眼部受伤,一根手指的肌腱被异物切断,父亲追悔莫及。
“暗炮”更难防。不久前,北京市朝阳区一女子下班回家途中,被他人燃放的烟花爆竹炸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这名女子为头皮裂伤,缝合20多针。遭此“飞来横祸”,这名女子很郁闷,但最郁闷的是,肇事者却消失不见了,她只能自认倒霉。
北京律师刘家辉表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员伤亡,情节严重的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受害人在遇到自行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视伤害程度可以选择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情鉴定,构成轻微伤以上的,应选择报警要求警方调查处理。
“软伤害”愁煞人
北京市朝阳医院耳鼻喉科主任王宁宇表示,燃放烟花爆竹有可能造成耳外伤、噪声性耳聋等损伤,还可能加重过敏性鼻炎、哮喘、肺气肿、支气管炎等患者的病情。而对于这样的“软伤害”,许多人却只能“忍气吞声”。不少人报警投诉后,往往也是“东边不放西边放”,不胜其烦。有的人甚至凌晨一两点还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干扰他人休息。
不妨灵活调整措施
在网络上,“爆竹辞岁”这一传统年俗再次引发了“口水仗”。反对者要求全面恢复禁止燃放,“过年放炮费钱、污染空气、制造噪音,有百害而无一利。”而拥护者则认为,“每年也就这几天放放炮,有什么不能容忍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表示,目前许多大城市采取的“限燃”政策还是比较合理的,不宜一刀切地作出全面禁止或放开的规定。但具体的措施需要各个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比如北京实施的7点到24点允许燃放的规定,的确会给大多数需要休息的人造成困扰,这个时间段不妨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