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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高校命名将不得使用“中国”、“中华”等字样。近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其中对于高校的设置、升级、命名等作出具体的规定。
据京华时报报道,“学院”更名“大学”,将从严掌握标准,控制更名数量。农、林、师范院校名原则上不更改为非农、林、师范的校名。农、林、师范院校在合并、升格时,要确保农、林、师范教育不受削弱,继续保留农、林、师范名称。
教育部要求,设置高等学校应依据其层次、类型,所设学科类别、规模,教学和科研水平及其所在地,使用体现学科特色的名称。校名不能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的字样,不得以个人姓名命名,不能使用学校所在省(区、市)以外的地域名。
(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