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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文君)日前,东莞市第三市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了6名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嫌疑人。其中4人涉嫌非法制造、销售假冒的惠普、佳能等品牌包装盒,2人组装手机,假冒摩托罗拉、诺基亚品牌,涉嫌假冒注册商标。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介绍,少数犯罪分子试图通过伪造他人的合法商标产品以牟取暴利,检察机关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只要构成犯罪就严厉打击。
欧某自2010年11月起,与犯罪嫌疑人易某辉共同非法制造带有惠普、佳能、兄弟、三星、松下、爱普生等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包装盒。其中,欧某负责接单及财务管理,易某辉负责跟单、原材料采购并将原材料提供给一印刷厂。再由犯罪嫌疑人黄某海(印刷厂负责人)及熊某(印刷厂生产主管)负责印刷成假冒注册商标的各种包装盒半成品、说明书等标识。易某辉再将印刷好的半成品转到纸品厂进行切割、粘贴、打包成成品后通过物流公司非法销售获利。
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于2011年12月27日将欧某、易某辉、黄某海、熊某抓获归案,并在纸品厂、印刷厂等地查获欧某与易某辉存放的惠普等品牌假冒商标标识231924个及若干胶卷。
唐某东自2011年10月21日起,租赁凤岗镇一间厂房用于从事组装手机业务。2011年11月开始,唐某东未经摩托罗拉移动技术公司、诺基亚两公司授权,私自使用摩托罗拉、诺基亚商标组装假冒摩托罗拉V10、诺基亚C7-00手机。犯罪嫌疑人唐某勇明知其兄唐某东从事非法生产,仍然帮助其管理生产并担任生产线线长。
2011年12月,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后到唐某东店内当场查获假冒摩托罗拉V10型手机(市场价格450元)340台,假冒诺基亚C7-00型手机(市场价格800元)110台。2012年1月中旬,第三市区检察院依法对唐某东、唐某勇兄弟二人以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罪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