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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胡勇峰、记者涂永辉报道: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将行人撞昏后,把摩托车藏起来,并谎称是一辆汽车将人撞倒。可是,事故现场的痕迹“供”出了事发经过,让这名男子无法自圆其说。
1月31日,进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前坊中队值班民警,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电话称,在昌万公路德昌高速入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驾车赶往现场,并在去事故现场的途中与报案人取得了联系,得知一行人及一辆摩托车(摩托车后载一人)被一辆汽车撞伤,三人均受重伤,正在去医院的路上,肇事车逃逸。
现场勘查组的民警发现,事故现场无任何车辆及受伤人员在场,只发现摩托车一些碎片。经过分析,民警怀疑此事故现场有可能是摩托车撞伤行人的现场。为了查明真相,民警找到了驾驶摩托车的胡某某。在民警要求他解释事故经过时,胡某某不能自圆其说,最终道出了他骑摩托车撞人的事实。原来,胡某某驾驶摩托车撞倒行人后,看见行人受伤昏迷,于是把摩托车藏起来,为逃避法律责任而向“110”谎报了“逃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