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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启创建教育现代化县活动 欲十年内完成评估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8日 18: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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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杭州2月6日电(见习记者 赵小燕)记者今天从“浙江开展创建教育现代化县活动”通气会上了解到,2012年起,浙江将全面开展创建教育现代化县活动,并将通过十年争创,使得该省85%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教育现代化要求,而争创的评估工作也将在十年内完成。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出台了《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定条件》,设优先发展、育人为本、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改革创新五大类一级指标,下设13个二级指标。

  评估将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指标达标情况,转换为相应的分值,其中一级指标中的前四项总分值为1000分,第5项改革创新为加分项目,分值为60分,合计为1060分。

  总分达到850分以上的县(市、区)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而总分达到950分以上的则为“教育现代化县(市、区)”。

  对于设区市,凡辖区内80%的县(市、区)达到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县(市、区)的,认定该市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市;凡辖区内100%的县(市、区)达到教育现代化县(市、区)的,认定该市为教育现代化市。

  “创建教育现代化县可促使各县(市、区)在保障教育经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也能更好地实现义务教育城乡、校际之间生均公用经费支出等的公平性,提高教育质量。”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表示,通过十年的争创,浙江85%以上的县(市、区)将达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其余达到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要求。

  依据《评估条件》,浙江各县(市、区)须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创建规划,全面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在达到相关评估指标后,可提出评估申请。而相关部门也将在收到申请后,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县(市、区)进行初评和复评等工作。期间,教育部门还将委托第三方开展该区域群众教育满意度测评。

  2010年,浙江省出台《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也将建设教育现代化作为主线:到2015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水平位居国内前列;到2020年,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省,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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