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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将禁止在生态敏感区开发 控制新上项目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8日 16: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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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乌鲁木齐2月6日电(记者 陶拴科)记者6日从新疆环保保护部门获悉,从今年开始,环保部门将对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良好区域、风景名胜区、人群密集区和生态敏感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严禁进行任何资源勘探和开发。

  此间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区环保工作会议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在会上强调,要加强重点行业水污染深度治理,加大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力度,强化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

  要求,把节能减排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推进绿色转型。科学划定主体功能区,明确开发方向,规范开发秩序。坚决落实对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良好区域、风景名胜区、人群密集区和生态敏感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严禁进行任何资源勘探和开发上项目。

  环保部门称,今后不断强化对重点河流、湖泊的综合整治,而且更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控力度,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挂牌整治。此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与14个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签订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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