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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宰客事件继续发酵,有网友晒出在三亚一家酒楼的消费单据,其中,酸辣土豆丝57元,炒青菜72元。对此,三亚市物价局物价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则称,目前三亚对于时蔬类菜肴并无相关价格指导规定。景运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文称,在明码标价的前提下,若当地物价部门出台了关于菜肴指导价格的政策法规,且酒楼价格超标,那么物价部门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行政管理。若没有指导价格,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就缺乏依据。(2月5日《新京报》)
此前一顿饭打七折后仍高达9000多元的海鲜账单,能不能处罚,是近些天来媒体和舆论一直关注的焦点。前两天,当地工商部门抛出了“明码标价”和“有消费者签字”,来论证高价海鲜账单虽然高得离谱,但“不算宰客”。
一时间,舆论、社会专家包括普通网友对此进行强烈质疑和有力反驳。正如有论者认为,这样一种暴力威胁下的“消费者签字”,不仅不能成为“不算宰客”的证据,而恰恰正是“宰客”的证据。如今,景运律师事务所何文又向公众抛出了“没有指导价说”,由于没有菜肴指导价格的政策法规,相关部门就没有处罚的底气,以及处罚的依据。
“没有指导价说”的逻辑无疑更让人难以接受,不仅在逻辑上很难成立,而且在情理上也是对被宰的消费者构成了再次羞辱。因为,一方面,菜肴指导价格本身是伪命题。由于菜肴品种繁多,饭店档层不同,物价部门不可能制定出菜肴指导价格,现在不能,今后我想恐怕也不可能。全国目前也没有一个地方制定出类似的公共政策。与此同时,没有菜肴指导价,做出是否处罚的基本逻辑判断,不算件难事。比如,针对菜单中57元的酸辣土豆丝,记者在三亚物价网上查询了3日当天的蔬菜价格。在所列的五个市场及超市中,每斤土豆最高售价为2.5元,四季豆最高4.9元,青椒最高4元,尖椒最高4.98元,上海青菜最高3元。综合这类菜价,对是否宰客进行定性,应当并不困难。
实际上,我们可以完全根据现行法律,对类似宰客行为做出严厉处罚。国家有关部委曾明确指出“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模糊标价、虚夸标价、虚假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质量与价格、数量与价格不符”等10种严厉打击的价格欺诈行为。其中“质量与价格、数量与价格不符”,定性为价格欺诈恰如其分。可以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当地工商部门可以依据这个条款,依法进行处罚。
三亚“天价菜单”之所以持续发酵,热度急剧上升,除宰客本身引发公众普遍不满外,商家、当地政府包括律师在内的对宰客问题“时尚”解读,以及包庇、纵容,同样是重要因素。这些无厘头般的多重解构,无疑再次证实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不肯面对现实,回避推诿的消极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