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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民拥有摩托或轿车不可享受低保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7日 12: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安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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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起,北京市将对享受低保等社会救助的人群实施新的申请、认定标准。届时,申请者家庭货币财产人均不能超过24个月低保标准。同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小汽车、普通摩托车等机动车,承租公房和拥有私房超过两套且总面积大于50平方米,以及其他拥有非生活必需高档消费品的情况,均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 (辛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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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月5日选举鹿心社为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新华)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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