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长沙:学校敬老院等周边百米禁放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7日 01: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长沙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讯(记者 千灵坡)湖南第一师范(书院路)等文物保护单位周围1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和火灾事故发生,昨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发布,对烟花爆竹的燃放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也是市政府今年发出的第一号文件。

  《通告》要求烟花爆竹燃放应当尽量选择开阔、平坦、出入通畅的场地,有条件的社区可组织居民在指定场所燃放,下列区域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敬老院、车站、学校以及医疗机构;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文物古建筑周边、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及周边等场所;市人民政府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

  烟花爆竹燃放时,应当按照烟花爆竹燃放说明,依法、安全、文明燃放,不得向行人、车辆和建筑物抛掷烟花爆竹;燃放具有喷射、主体或自身升空效果的烟花爆竹时不得对准行人、车辆和建筑物;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不得在建筑物内、阳台或屋顶燃放或向外投掷烟花爆竹;不得以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监护义务和责任。

  记者从长沙市消防支队获悉,今年春节期间,在相关部门的大力宣传和整顿下,长沙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数量下降了近70%。“明天就是元宵节了,燃放烟花爆竹、点孔明灯等活动增多,请市民注意燃放要求,让节日更加祥和平安。”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热词:

  • 学校
  • 燃放
  • 通告
  • 燃放烟花爆竹
  • 文物保护单位
  • 湖南第一师范
  • 医疗机构
  • 孔明灯
  • 保温材料
  • 千灵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