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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公布海鲜品社会平均参考价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6日 07: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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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三亚2月3日专电(记者 夏冠男)三亚市物价局2日公布了三亚海鲜品社会平均批发参考价格,作为海鲜排档销售价格的计算依据,市民游客可根据公示价格计算出最高销售价格。若发现海鲜排档不按最高销售价格标价,可拨打电话12358向物价部门投诉。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海鲜品社会平均价格包括鱼类、螺贝类、虾类、蟹类共近70个品种。按照规定,海鲜排档餐饮业经营者海鲜品的购进价格在不高于社会平均批发参考价格10%的幅度内确定。

  以龙胆石斑鱼为例,三亚市公布其社会平均批发参考价格为85元/斤,某海鲜排档进货价格为80元,则该店龙胆石斑鱼最高售价为:80×(1+190%)=232元/斤;若进货价格高出社会平均批发参考价格10%或不明确进货价格,则按最高进货价88元/斤计算,其最高售价为88×(1+190%)=255.2元/斤。

  三亚市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海鲜排档餐饮业的经营者必须遵守《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管理规定》。经营者制定的价格不得超出平均差价率合理幅度上限,一旦出现超出上限的情况,即被视为牟取暴利行为,物价部门有权对这种行为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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