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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副市长等9人被处理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6日 05: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综合新华社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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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新华社广西柳州2月3日电 记者3日从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河池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责任,已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党组成员、环保监察大队大队长蓝群峰,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涉嫌渎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环保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韦毅,给予行政撤职处分;涉嫌渎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河池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海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河池市金城江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韦太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蓝永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河池市工商局金城江区分局副局长潘朗明,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河池市金城江区经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尹卫华,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河池市金城江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韦永福,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河池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文纲,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3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存在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违法排污行为,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厂存在违法排污行为,两家企业与龙江河污染事件有直接关系。

  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新闻发言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巡视员冯振年说,自治区环保厅已依法对两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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