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据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记者 何宗渝)为进一步加中央企业大全员业绩考核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负责人副职业绩考核,促进业绩考核工作上水平,使其更加规范、有效,国资委3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负责人副职业绩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央企副职考核的范围和实施办法。
《指导意见》明确界定了中央企业副职考核的适用范围,国务院授权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副职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党委(党组)副书记、常委(党组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结合岗位职责参照纳入考核。
为增强工作的现实操作性,《指导意见》在组织实施方面明确,由国资委授权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副职业绩考核工作。建设规范董事会企业,国资委授权企业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董事会根据《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可授权总经理对副职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