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三亚公布海鲜品 社会平均参考价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6日 00: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三亚公布海鲜品

  社会平均参考价

  据新华社电 三亚市物价局2日公布了三亚海鲜品社会平均批发参考价格,作为海鲜排档销售价格的计算依据,市民游客可根据公示价格计算出最高销售价格。若发现海鲜排档不按最高销售价格标价,可向物价部门投诉。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海鲜品社会平均价格包括鱼类、螺贝类、虾类、蟹类共近70个品种。按照规定,海鲜排档餐饮业经营者海鲜品的购进价格在不高于社会平均批发参考价格10%的幅度内确定。

  根据三亚市2011年出台的《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管理规定》,三亚市政府规定今年春节期间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为:鱼类190%、螺贝类160%、虾类和蟹类均为90%。按照计算方法:某餐饮海鲜销售最高价格=某海鲜品购进价格×(1+差价率),可计算出该海鲜品种的最高售价。

  以龙胆石斑鱼为例,三亚市公布其社会平均批发参考价格为85元/斤,某海鲜排档进货价格为80元,则该店龙胆石斑鱼最高售价为:80×(1+190%)=232元/斤;若进货价格高出社会平均批发参考价格10%或不明确进货价格,则按最高进货价88元/斤计算,其最高售价为88×(1+190%)=255.2元/斤。

  三亚市物价部门提醒,海鲜排档必须明码标价。市民游客也可以通过这种换算公式,来计算海鲜排档是否存在违规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如果发现可将消费凭证交由物价部门,或拨打12358投诉电话进行举报。

热词:

  • 海鲜品
  • 排档
  • 平均价格
  • 参考价格
  • 三亚市
  • 差价率
  • 虾类
  • 蟹类
  • 市民游客
  • 石斑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