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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家国企今年起上交“红利”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6日 00:1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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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董长青)向国家上交利润红利的企业范围今年再扩容。财政部昨天发布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从2012年起,继续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中国民航局所属的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等301家企业在今年纳入这个范围,将把税后净利润的5%上交给国家。

  此次新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企业,主要是工信部、国家体育总局所属企业,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卫生部、国资委所属部分企业。其中,中央文化企业为数最多,达到108家,绝大多数是出版社,包括作家出版社、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等。工信部所属企业数位居第二,达到81家,包括泰尔认证中心、赛迪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通知明确,上述新纳入实施范围的301家国有独资企业,按照中央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第三类企业归类,上交利润比例为税后净利润的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正式于该年起在央企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根据这一制度安排,不同行业的央企将分为四类,国家对每一类企业收取不同比例的税后净利润。其中第三类企业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和2011年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企业,收取比例为5%。

  在这301家企业中,还有一些招待所、宾馆、物业管理中心等小型微型企业。通知对这些企业也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标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比照第四类政策性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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