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铁中院审理的原告合肥联讯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武铁路安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涉诉金额达1473万余元。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新华社等媒体高度关注。该案经过法院多次协调,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握手言欢达成和解,被告付清了工程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在审理过程中,该院发现被告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结算过程中,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这些漏洞是导致矛盾发生的主要原因。为及时敦促工程建设单位加强管理、规范行为,以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该院向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指出该公司在工程项目中暴露的订立合同不规范、执行合同不严谨等缺陷,并建议该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尽量做到合同条款要详尽、语言表述要明晰、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要及时签认、工程量发生变更应组织合同双方共同会签确认、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近日,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来函回复,感谢该院精心审理,促成调解,并在结案后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为企业提供以案说法式帮助;针对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该公司在集团内部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包合同管理的通知》,籍以加强管理,预防风险,还将此案作为内部教学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