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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人员没有证件车主可拒交费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5日 11: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京龙虎网-金陵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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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日起,南京市停车收费新规正式实施。昨天,南京市城管局发布南京市停车设施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暂行)。

  出具不规范票据将被辞退

  此次《南京市停车设施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对人员职责、岗位规范、绩效考核、奖惩等做了规定,尤其突出了依法管理、严格管理、文明管理。未来,将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由各区城市管理局及区停车设施管理分中心招收18-55岁、有固定或临时住所、初中以上学历、能适应夜间户外工作的人员。

  同时,收费人员必须佩戴收费员证、着工作服饰、出具规范的收费票据、及时引导车主在停车设施内安全有序地停车,并规范文明用语等。如收费人员出具不规范的收费票据,用人单位应予以辞退或解聘。

  奖励举报违规收费

  收费新规实施后,一些车主反映,有的收费人员存在不收取零头、不挂牌上岗的现象,对此,南京市城管局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靳楠表示,收费新政实施不久,后期的一些培训还没跟上,但规范服务不能打折扣。要求收费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不得有委托无停车服务人员(收费员)资质的人员替岗的行为。但如果车主遇到收费员没有佩戴任何证件,有权拒绝交纳停车费用。

  市民在停车中如发现收费人员有违规行为,随时可以拨打停车管理中心举报监督电话025-57718993。据了解,违规收费的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市、区两级停车管理中心可给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

  夜间停车管理会加强

  记者走访中发现,一些道路停车场的标牌上虽然写着夜间的收费标准,但晚上八点后就已经没有收费人员看车了。对此,南京市城管局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靳楠表示,各区城管局将逐步落实所有夜间停车管理工作,目前处在过渡期,还有不到位的地方,下一步会尽快将收费人员配置到位,加强夜间管理工作。 钱奕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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