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吴涛)内地女子何某因在香港法院败诉一宗案件,为引起媒体对其关注,竟然选择在深圳当保姆,并伺机绑架户主的小孩。日前,此案在福田区法院作出判决,何某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09至2010年期间,何某因在香港高等法院的民事诉讼败诉,并到香港多处政府机关投诉,但均未达到目的。何某遂预谋在深圳找一家香港人家庭当保姆,然后挟持小孩以引起香港媒体关注,使其问题得到解决。2011年8月9日,何某通过家政公司介绍到被害人藏某家中当保姆,8月12日下午,何某反锁房门,持菜刀在房间内挟持藏某5岁的儿子林某某,并用手机发短信给藏某,称“叫你老公联系香港媒体到你家阳台,我利用你儿子帮我办点事,多少钱我都给你!帮帮我,我不会伤害你儿子的!”并声称“我只见媒体的人,其他人烦我,我会失控的,不要给我麻烦”。
被害人藏某等多人与何某协商释放林某某,均被何某拒绝。当晚,林某某被民警解救,解救过程中,林某某受轻微伤。何某经鉴定患有偏执型精神障碍。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无视国家法律,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情节较轻,其行为构成绑架罪,应依法予以惩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何某的犯罪行为动机虽部分受其精神病理影响,但其实质性辨认能力未完全丧失,且常识性辨认和控制能力正常,其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