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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杀野生动物 将罚万元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5日 09: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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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玮)内伶仃岛划归深圳管辖后,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城管局获悉,《深圳市内伶仃岛-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已出台实施,非法捕杀野生动物,除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外,还将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砍伐红树林则每株罚款1000到5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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