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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吉安讯刘玉梅、记者王文报道:车钥匙放在被子里,被室友发现后起盗车之心,将车盗走。近日,经吉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被告人魏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
魏某、邹某同在一个工地做事,并租住在一起。去年4月中旬的一天,邹某将车钥匙放在房间被褥里自行回家。次日凌晨,魏某在邹某被褥里找到货车钥匙后,将邹某停放在一居民楼旁的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开到吉安市藏匿。当年5月的一天,魏某将货车的拖斗以5700元的价格卖掉。经鉴定,被盗货车价值5.58万元。案发后,魏某已退缴赃款5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