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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奖期最后一天逢节假日可顺延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3日 18: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京日报数字报刊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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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马道军)近日,财政部公布《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实施细则》规定了彩票兑奖期第60天,若是恰逢节假日或彩票市场休市,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

  根据2009年7月施行《彩票管理条例》,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逾期未兑奖者视为弃奖。

  新的《实施细则》则要求,中奖者兑奖最后一天为《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或者彩票市场休市的,顺延至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后或者彩票市场休市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对于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细则》则规定纳入彩票公益金,由彩票销售机构结算归集后上缴省级财政,全部留归地方使用。

  此外,《实施细则》再次重申“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并对彩票品种进行了明确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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