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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拓玲)记者昨日从团省委获悉,团省委今年起将对全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进行评估,划分等级,对被评为省一、二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单位将给予资金奖励。
据了解,评估对象为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服务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等公益性单位。评估工作既考核校外活动场所工程建设硬件设施,同时还将考核其活动开展情况、人员队伍建设及资金使用等情况。评估依据评分从高向低排列,每个级次名额根据得分情况确定,对获得一等奖的活动场所授名为“陕西省一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称号,对获得二等奖的活动场所授名为“陕西省二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称号,三等以下不予授名。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等级认定实行动态管理。对授名的单位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和复审的结果重新授名,不合格的取消已授名的称号。
获奖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省级财政将按获奖等级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根据当年项目活动补助资金总额确定,资金来源为中央彩票公益金补助专款。
作者: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