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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福建省因违规燃放烟花治安拘留185人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3日 08: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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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讯 记者吴亚东 春节期间,福建省公安机关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全省举办的4场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未发生安全事故,为全省人民欢度春节创造了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据统计,春节期间(除夕至大年初六),福建省公安治安系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共出动警力20036人次,出动车辆7089次,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点、零售点及燃放活动组织开展大检查活动,共查处禁放行为419起,其中违规个人燃放礼花弹69起,治安拘留185人,罚款13万元,警告56人,收缴烟花爆竹共计5622.7万头。

  此外,福建省公安厅还在福建电视台播放烟花爆竹安全警示宣传片,省、市、县三级电视台共滚动播放1887次,各地还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050场(次),张贴宣传挂图119116份,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管理法规及燃放规定,特别是禁止燃放的区域、时间和烟花爆竹种类等,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安全和文明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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